关于举办《中医药法》与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》申报考核培训班的通知

2018年4月15日 0 条评论 487 次阅读 0 人点赞

关于举办《中医药法》与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》申报考核培训班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、民间中医人员、本会各分支机构:
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,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与优势,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最近颁布的《中医药法》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传统医药方面的国家大法,该法制定了一系列保护、扶持、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,为中医药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与政策保障。
《中医药法》第十五条规定:“师承与医术确有专长人员,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,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。”
最近,社会上出现了误读、曲解《中医药法》第十五条的问题,少数骗子打着落实《中医药法》的旗号,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,欺骗广大民间和基层的中医药人员,许诺他们几周或一个月培训后即可给受培训人员颁发“中医执业医师证书”,他们动辄收费三万元五万元,甚至有收八万和十万元的,收钱后就人间蒸发,致使很多基层医务人员和民间中医上当受骗,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,同时造成了极力恶劣的社会影响。更有甚者,冒用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”的名义并伪造其公章滥发证书骗取高额钱财。
为了宣传、贯彻和落实《中医药法》,维护法律的公正与严肃,正面的客观的准确的解读和诠释《中医药法》第十五条,以正视听,打击不法分子的造谣诈骗行为,使广大基层和民间的中医药人员不上当受骗不蒙受钱财损失,我会决定主办“《中医药法》与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》申报考核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班主题:准确解读,科学辅导,答疑解惑,实用实惠。
二、培训班邀请授课和演讲的领导及专家
李大宁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
孙光荣    国医大师 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有关领导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司有关领导
陈珞珈 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
王欣   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处长
朱桂荣 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原医政处处长、北京市中医协会秘书长
郑格琳 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
金玫    北京市中医医院原副院长、主任医师
张保春 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教授、主任医师
刘春生 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系主任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
张振宇 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特色诊疗中心主任、主任医师,教授
郝晋东  北京中医药大学针灸学博士,武警总医院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科副主任医师
、培训内容与课程
1、培训班开学仪式。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大宁、国医大师孙光荣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司有关领导,就学习贯彻落实《中医药法》做重要讲话。
2、《中医药法》的学习与解读报告  ――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、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原院长  陈珞珈。
3、《中医药法》的实施细则之一、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办法》的详细解读报告—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有关领导
4、《中医药法》的实施细则之一、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》的详细解读报告—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有关领导
5、医疗、药事、防疫法律与规章的培训: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传染病法》的要点与应知应会的知识—— 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处长    王欣
6、卫生部52号令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》的讲解与操作实践—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原处长    朱桂荣
7、中医馆、国医堂的申报与注册——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  郑格琳
8、《中医病历书写规范(门诊病历、住院病历)》应知应会 ――北京市中医医院原副院长、主任医师金玫
9、《中医基础理论》、《中医诊断学》里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应知应会 ――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教授、主任医师    张保春
10、《中药学》和《方剂学》里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应知应会 ――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系主任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    刘春生
11、《针灸学》里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应知应会 ――北京中医药大学针灸学博士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总医院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科副主任医师    郝晋东
12、《中医推拿学》里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和应知应会 ――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特色诊疗中心主任、主任医师,教授    张振宇
四、培训对象
邀请在民间或城乡基层从事中医药工作的师带徒人员、确有医术人员、身怀中医绝技的人员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、广大在基层的中医乡村医生、按照“卫生部52号令”已经取得或即将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证书的人员、希望按照《中医药法》第十五条参加省级考核取得执业中医师资质的人员,诚挚的邀请你们出席本次培训。
五、培训班印发的文件、教材、资料和书籍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中医药法》
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执业医师法》
3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药品管理法》
4、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传染病管理法》
5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令: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
6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第52号令: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》
7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读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第52号令: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》”
8、国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文件汇编
9、习近平:中医药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
10、王国强:多措并举贯彻落实《中医药法》
11、师承和确有医术人员《中医基础理论》、《中医诊断学》应知应会授课资料
12、师承和确有医术人员《中药学》和《方剂学》应知应会授课资料
13、师承和确有医术人员《针灸学》应知应会授课资料
14、师承和确有医术人员《中医推拿学》应知应会授课资料
15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(门诊病历、住院病历)》
16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《中医药法释义(15)》
17、陈珞珈:  携卷登山唱  流韵壮东风——谈《中医药法》的由来、亮点与重大意义
18、中国民间中医药工作通讯一本
19、授课教授与专家讲课的有关讲义或资料
六、日期、地点、费用
日期:2017年11月1日--4日(10月31日报到)
地点:北京市,具体地点另行通知
费用:会务费、场租费、专家授课费、各种资料讲义费,培训费用共计3000元/人。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可以将培训费汇到我会账户:
协会开户银行账号:单位全称  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四南分理处
账号:0200  0010  0901  4420  452
七、报名方式
1、将“报名表”尽快寄到北京: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秘书处。  2、可以给我会秘书处打电话报名。  3、可以将“报名表”发到我会的邮箱里报名。  4、也可以在我会的有关分会报名,但各分会不得提高培训班收费标准。
联系方式: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: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2号112室,邮编100027。联系人:赵楠  办公室电话:010-64150422   手机 13811249492。吴彦:办公室电话:010-64150416   手机 13701374149。

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
2017年9月28日

培训班报名表

姓名 性 别
联系地址 邮 编
工作单位 职 务
手 机号码 邮箱 E-mail
住宿要求 标间合住□ 包  房□
联系单位:
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: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2号112室,邮编100027。 联系人:赵楠  办公室电话:010-64150422   手机 13811249492。吴彦:办公室电话:010-64150416   手机 13701374149。
邮箱: zhongyixiehui@sina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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